教了十几年的书了,一直以来对于解方程不能理解,教材为何要改为“等式的性质”来解方程,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很麻烦,一点不符合数学简洁化的理念。所以,我传授给学生就是“移项”解方程,可能接触是六年级的学生,对于方程有了一定的基础,所以接受起来较为容易。今年带五年级的课程,开始依然有这样的想法,可是不能违背教材,先是传授学生利用“等式的性质”解方程,可能自己的偏爱,两天后,我教授学生利用加减乘除各部分间的关系来解方程,两种方法让学生自己选择,本以为大部分或全部的学生都会选择第二种方法,可是事实改变自己的观点,大部分学生选择方法一。选择的原因就一条,容易理解。
教学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方法都要经过学生的验证才可称为好的方法~!
张运龙 :(2019-11-21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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