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比赛发生球权转换时,防守抢到篮板球或断球并控制住球,一次攻防转换随即开始。三名裁判应根据比赛发展的速度而采用移动方式和移动速度,需要明确:
(1)球从强侧进入前场,前导裁判应直线跑至进攻方向前场端线后的初始位置落位。
(2)球从弱侧进入前场,前导裁判应直线跑至进攻方向前场端线后的轮转起始点位置落位。
(3)前导裁判应保持上体向场内侧身(约45度)面向场内移动并观察;中央裁判根据位置身体保持与边线平行或上体向场内侧身(约45度)面向场内移动并观察;追踪裁判根据比赛发展速度,保持在比赛侧后方移动,视线与进攻方向呈45度角观察比赛情况。
(4)姿态要求:根据比赛发展速度,运用慢走 / 快走 / 滑步 / 慢跑 / 快跑 / 冲刺跑等脚步动作跟上比赛。上身应有所控制,不能过分晃动,手臂不得有大幅度的摆、甩,身体重心不得有明显的起伏。每次停步时双脚站稳,双脚脚尖及身体与球场呈45度朝向,身体直立,重心稍降低,保持执裁状态(追踪裁判应将靠近进攻球篮一侧的前脚做为追踪转变为前导时的发力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