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有这么多学校甘愿顶着学生的抱怨,不惜违背禁令,也一定要占用休息日、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为了让学生在考试中取得相对更好的成绩。中小学阶段的学校教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为了应对中考、高考这样的选拔性考试。因此,如果缺乏外部节制,学生与学生、家庭与家庭、学校与学校之间,就很容易发生不断升级的“教育军备竞赛”。
这种 “军备竞赛”,不仅给参与竞争的主体造成了沉重负担,还是一场缺乏实质收益的零和竞争。唯有设法以外部手段制止这种恶性竞争,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目的才能真正实现。否则,就算学校不再组织补课,这种竞争也会被“挤出”到其他领域,使学生和家长承受一样的负担,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初衷就无法实现。
为此,有关部门还需在各个方向同步发力,使出政策“组合拳”,通过合理设置考试大纲与难度、加强对课外培训机构的管理、鼓励青少年走出课堂等方式,打破“谁不补课谁吃亏”的囚徒困境。也只有在各种政策的配合之下,立法才能体现出实效与威严。由衷希望下一代能以更健康的状态成长,而不必把大好年华虚掷在“内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