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以来,关于语法教学出现一种较为普遍的认识,即“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就是重视听说教学,需要淡化语法教学,或者不教语法”。于是我们经常看到,不少教师在课堂上大张旗鼓地帮助学生做各种交际活动,但不注重语法教学,即使有也是轻描淡写,结果学生的听力和口语确实提高了,但学生一下笔就错,连一个完整正确的句子都写不出来。实际上“淡化语法教学”的认识是片面的,不正确的。的确,我们以前的英语课堂教学过于强调语法教学,这是一个通病。但是《英语课程标准》并不排斥语法教学,也不主张“淡化语法教学”。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现在的问题不是教不教语法的问题,也不是淡化或强化语法教学的问题,而是如何优化语法教学的问题。实际上,对于我国中学生来说,学习语法不仅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因为语法是语言构成的内在规律,是学习语言的“捷径”。英文词典上把grammar解释为“rules for forming words and
combining them into sentences”。很显然,学习英语需要掌握英语语言构成的规律。根据传统语法教学经验来看,语法教学的模式主要是:教师进行大量的讲解、分析、引申、例句、翻译,学生的任务是死记硬背,应付考试。这种语法教学的问题是过于深究、过于系统、过于庞杂。语法教学太知识化,太学术化,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传统语法教学的特点是“先理性,后感性”。这种语法教学模式不利于学生对语法学习过程的主动参与,不利于他们的主动思考,不利于他们的知识建构。当代语言教学强调学生对学习过程的参与,更强调学生知识的自我建构。为了提高学生的主动参与(involvement)和自觉思维,语法教学最好不要采用“给予式”,最好采用“发现式”(discovery
method)。让学生参与语法知识学习的发现与探究,有利于他们的语言学习和智力发展。我很欣赏这样一句话:Tell
me,I'll forget.Show me,I'll remember.Involve me,I'll learn.我想这句话更适合于语法教学。根据当今的语法教学理论,语法教学应当建立在形式(form),意义(meaning)和语用(use)三个维度上。语法教学的模式应当让学生“先感性,后理性”,即感受—观察—发现—讨论—讲解—运用。让学生先感受对话或课文中的语法结构并试图去理解,然后教师为学生提供可供观察、发现的例子或语境,让学生先自己总结规律,然后教师点拨,最后通过运用来加深理解。比如教学现在进行时动词后面加-ing的形式,教师可以这样设计:你能发现下列动词的变化规律吗?请你试着做一做,写出其余动词的-ing形式。
go—goingwrite—writingget—getting
ask—asking move—moving run—running
sleep—sleeping take—taking
nod—nodding
read—
make—sit—
speak— close—
put—
教师通过检查答案,让学生说出他们所总结的变化规律,对于学生说得不全面或不正确的地方,教师给予补充或纠正,然后再设计不同形式的练习,让学生去巩固运用。这样做的好处是促使学生参与语言学习的过程,主动思考的过程,而不仅仅是记忆的过程。学生对于自己发现总结得来的东西往往是理解最深刻,记忆也最长久。
作 者:
张献臣
作者简介:
张献臣 课程教材研究所,北京 100081
原文出处:
课程·教材·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