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发布第二十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的通知》(教电馆[2021]1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信息素养,推动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现将合肥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合肥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及有关要求
1、活动项目
交流活动按照类型划分为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两个组别(各项目说明及要求详见“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基础教育组设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四类项目。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作品(不设置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项目)纳入基础教育组的相应项目。
中等职业教育组设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核心能力线上精品课资源四类项目。
2、活动流程
依托市教育云平台“2021年合肥市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专区”组织开展本次展示活动。基础教育组分为“教师个人上传→校级推荐→区县推优→市级展示”四级活动流程;中等职业教育组分为“校级推荐→市级展示”两级活动流程。具体操作指南将在市教育云平台活动专区中予以公布。
3、时间节点
“2021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活动专区”预计在5月1日上线。各校管理员7月5日前完成校级推荐;县局将组织专家对参加县级交流活动的作品进行评审并设县级奖项,同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
4、推荐数量
基础教育组:学校推荐作品数由各校活动组织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各县推荐参加市级活动的作品数量将根据教师上传参赛作品数量按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待作品上传完成后确定并通知)。
中等职业教育组:在职教师总数在150人以上的学校限推荐
15件作品,其余学校限推荐10件作品,每个项目上报作品不超
过推荐总数的三分之一。
5、注意事项
市级交流活动根据个人自愿参加原则,每名教师限以第一作
者身份报送一件作品(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项目除外)。每件作
品作者不超过3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已参加
市级以上其他评选活动的作品不参加本次活动。
请各校认真落实活动要求,精心布置,做好宣传,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此项活动。
张运龙 :赞(2021-05-1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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