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寒假期间
“双减”工作的通知督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双减”有关要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积极推动“双减”落地落实,不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现就落实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进行督导,拟定工作方案。
一、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双减”有关规定,指导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严从密开展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完善应急机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大对“一对一”“一对多”等“地下”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寒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进一步消除防疫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二、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工作清单》和《学校工作清单》任务,丰富寒假学生活动形式,优化作业设计,创新假期作业方式,统筹安排各学科作业,确保作业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学校要在期末考试前后等时间节点,常态化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我与家长共育人”等活动。落实关爱举措。
三、各中小学要广泛通过学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双减”政策,解读学校做法,回应家长关切,形成减负共识和合力,各中小学要将《不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提示单》和中心学校制定的一封信告知每名家长,收回回执,避免盲目攀比、跟凤报班。
四、强化“五项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五项管理”要求,严禁组织和要求学生寒假期间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学生到校外培训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否则严肃处理。
龙桥镇督学责任区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