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 J 53号)精神,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专业素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师能水平,整体推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练兵暨第四届“教坛新星”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我省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在岗教师(含兼课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都必须参加教学业务练兵。
各中小学校在师德师风考核、教学业务培训、练兵和工作绩效考评的基础上,逐级推荐成绩突出的教师参加省、市、县(市、区)“教坛新星”遴选。被推荐教师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在本专业岗位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经历。
省直、市直及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市、县(市、区)组织的教学业务练兵和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