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集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杜绝学校重大事故的发生,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及“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明确安全责任界限,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责任
我校实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从学生上学、放学、上课、下课、吃饭、活动、上下楼梯等方面,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时时不放过原则,使学校的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任,重在抓落实。
1、班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并及时作好记载。
2、班主任为各班安全工作第一目标责任人,辅导员及各任课教师为第二责任人。
3、班主任、辅导员、各任课教师应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栏杆、树木和建筑物,不在危险建筑处和升旗台上玩耍、不吊铁链,上下楼梯不拥挤,自觉靠右行,不从扶手上往下滑,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4、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应加强学生的校外安全教育。
5、班主任、辅导员不得违规私自组织学生春游、野炊。如确需组织其他校外活动,应先报方案,交由学校审批后实施。
6、班主任、辅导员应加强教室电路电器以及门窗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7、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患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要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家长或学校。
8、全体教师都应加强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会时的安全管理,随时跟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9、班主任、辅导员和科任教师应加强预防流行疾病知识教育,发现病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10、班主任、辅导员和科任教师要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认真清点学生数,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电话询问家长,弄清缺席原因并告知学校。
11、课堂内的安全由上课教师负责。12.课间操安全由体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负责。
13、放学安全由值周领导值班教师负责。14、课间活动由班主任、辅导员值班负责。
二、考核办法
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对班主任、辅导员及任课教师的考核之中,实行安全“首问责任制”和评价“一票否决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集中与平时结合等办法进行考核,教育工作落实、措施得力、无安全事故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对教育不当、措施不力,造成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