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及依据。
《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要在阅读中“提高自己的欣赏品味和审美情趣”,阅读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要重视朗读和默读,加强阅读方法的指导,要突出词句理解、文意把握、内容探究等方面的教学。为此,我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如下:
1、知识和技能:
有感情的反复朗读并背诵全诗
把握诗歌意境,感悟诗人思想感情
2、过程和方法:反复朗读,在读中感知诗歌的内容,读中领悟诗歌的意境,在读中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培养学生热爱自然、健康高尚的审美情操。
三、教学重、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