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心理问题案例报告
凤阳 戴金广
一、来访者一般情况
张某,女,17岁,出生在农村,有一个哥哥,两人均为聋哑人,由于家境不是太好,入学比较晚,17岁才读七年级。
二、来访者要求咨询的问题
主诉:焦虑,烦躁,入睡困难,经常做噩梦,不敢独处等2个月。
三、咨询师对问题过程的描述
两个月前学校开学时,老师在安全教育课上讲到:暑假期间,本校一名高年级男同学和几名已经毕业的同学一起出去玩时,遇到一位以前一个学校过的老同学。老同学告诉他们自己在南方一家电子厂打工,工作不累工资还很高,这次回来招工,如果愿意可以带他们几个过去。几个人都是聋哑人,又没有什么技术,一直找不到工作,听说有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愿意错过,当天没有征得家长同意就随这位老同学走了。殊不知这位老同学是利用残疾人犯罪集团的成员,把他们几个带到了西安,逼着他们乞讨、学习偷盗,稍有反抗就会遭到毒打。公安机关经过一个多月,辗转几个省才把他们解救回来。老师要求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大家还观看了那位同学浑身的伤疤。从此以后,晚上会经常梦到自己被坏人带走了,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心情变得非常烦躁,焦虑,学习也没有以前专心,老是走神,不敢一个人呆着,有陌生人看自己就紧张。
四、来访者背景资料
自己一连生了两个聋哑孩子,求助者母亲受到公婆和周围人的歧视,特别自卑,加上害怕孩子在外受欺负,就经常把两个孩子锁在家里。因此求助者不会和人交往,性格特别内向,没有安全感。新学期开学后更是不敢一个人上下学,必须爸爸妈妈接送。求助者来时衣着整齐,说话有礼貌,情绪较低沉,精神不振,愁容满面。
五、咨询问题的诊断
1、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该求助者的知情意协调一致,个性稳定,有自知力,有主动求医的行为,无逻辑思维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
2、对照症状学标准,该求助者表现出焦虑,烦躁,睡眠障碍等症状。从严重程度标准看,该求助者的反应强度不甚强烈,没有影响逻辑思维,无回避和泛化,没有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从病程标准看,病程只有2个月。从除外标准看,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并不严重,时间也较短。因此可以排除严重心理问题和神经症。
3、对该求助者的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
六、咨询师对问题的归因分析
1、生物原因:该求助者是一位聋哑人,思维狭隘。
2、社会原因:社会上一些人对残疾人歧视,还有一些人企图利用、控制残疾人进行犯罪活动,造成心理压力大。
3、心理原因:首先,存在认知错误,求助者认为自己是一聋哑人,就是犯罪分子的目标。其次,在行为方式上缺乏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技巧,性格内向,对恐惧、焦虑等负性情绪的困扰不能自己解决。
七、咨询方案与知情同意书
(一)咨询目标
咨询师与求助者共同商定,确立一下咨询目标:
具体目标:缓解恐惧、焦虑的情绪,减少不安全感。
近期目标:改变求助者的不合理信念,使求助者正确认知,合理看待周围人对自己的评价,促进求助者与周围人的正常人际交往。
最终目标:在达到上述目标的基础上,最终寻求促进求助者心理健康.,人格发展完善。
(二)所依据的理论和采用的技术
为实现咨询目标,拟采用埃利斯的合理情绪疗法。该疗法认为:情绪和不良行为(C)并非由外部诱发事件(A)本身所引起,而是由于个体对这些事件的评价和解释(B)造成的。个体的认知系统对事物产生的不合理、不现实的信念是导致心理不健康的根本原因。只有通过改变求助者的不合理信念,才能帮助求助者解决情绪和行为上的问题,维护心理健康,促进人格的全面发展。具体方法是:引导求助者自我探索,找出存在的不合理信念,咨询师对此发问,提出质疑,启发求助者积极思考,帮助求助者以合理信念代替不合理信念,帮助求助者学习建设性行为,消除不良情绪和不适行为。
(三)拟实施的步骤
1、心理诊断阶段
咨询师通过关注、共情、理解等技术与求助者初步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使其感到被尊重、被接纳,采用摄入性会谈收集求助者的有关资料。根据ABC理论对求助者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和诊断,通过与求助者交谈,找出她情绪困扰和行为不适的具体表现(C),以及与这些反应相对应的诱发事件(A),并对两者之间的不合理信念(B)进行初步分析。
与求助者商定咨询目标,制定实施方案,介绍咨询方法、原理及过程,签订书面协议。向求助者解说合理情绪疗法关于情绪的ABC理论,使求助者能够接受这种理论及其对自己问题的解释,认识到A、B、C之间的关系,并能结合自己的问题予以初步分析。
2、领悟阶段
咨询师进一步明确求助者的不合理信念,使求助者进一步的领悟对自己的问题及其与自身的不合理信念的关系。通过提问,引导求助者回忆从小与周围亲人长辈、邻里朋友和同学交往时的情绪体验和自我感受,引导求助者进行自我审查,使求助者自己领悟到自己从小形成了一种思维模式,周围每个人都会伤害自己。通过面质提问等技术进一步使求助者认识领悟到这种思维模式是错误的,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所产生的一些信念是不合理的。如:“我是聋哑人,大家都会欺负我。”“犯罪分子的目标是残疾人,我是聋哑人,犯罪分子已经开始注意我了。
3、修通阶段
与不合理信念辩论,列举出求助者情绪困扰和行为不适的具体表现(C)以及与这些反应相对应的诱发事件(A),并对两者之间的不合理信念(B)进行辩论。使求助者领悟到:是信念引起了情绪和行为后果而不是诱发事件本身;自己应该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负责;只有改变了不合理信念才能减轻或消除自身存在的各种症状。
要求求助者回去后完成两道家庭作业。一是继续思考咨询师本次咨询所说的话,分析自己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做好记录。二是让她和自己熟悉的同学朋友进行交往,讨论被拐骗事件。实际反馈的结果是:求助者对自己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比较到位,领悟的比较好。求助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周围人对被拐骗事件反应都没有她强烈,大家只是提高警惕而已,事情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夸张和糟糕。咨询师和求助者一起分析作业,通过进一步辩论,使求助者修正或放弃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并代之以合理的信念。从而使症状得以缓解。
继续布置家庭作业:让求助者记录自己一周中每天的主要情绪和行为,并进行自我分析,找出其支撑的信念,并与不合理的信念辩论,学习以合理信念代替不合理的信念。
4、再教育阶段
这个阶段咨询的目的主要是巩固前几个阶段所取得的结果,帮助求助者进一步摆脱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和思维方式,使新的观念得以强化,从而使求助者在咨询结束后能利用学到的心理知识、方法技术应对今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能更好地适应现实生活,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求助者反映原来的一些想法的确不合理、不现实,对事件的认识有偏差,有歪曲,自述近来情绪好多了。晚上能够很快入睡,不再做噩梦,能够自己上下学,能够单独坦然面对陌生人。咨询师和求助者全面回顾和总结整个咨询过程,帮助求助者实现知识与能力的迁移,把咨询中获得的方法、体验运用到日常生活中。
结束咨询。
(四)知情同意书,说明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求助者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责任
1、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2、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3、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利
1、有权利了解咨询师的授训背景和执业资格;
2、有权利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
3、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咨询师;
4、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5、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1、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
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3、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事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咨询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责任
1、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权利
1、有权利了解与求助者有关的个人资料;
2、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求助者;
3、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义务
1、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2、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3、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4、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求助者。
八、咨询效果评价
1、来访者的主要感受:基本消除或缓解了焦虑、烦躁的情绪,不再害怕与人交往。
2、相关他人的评价:老师与同学反映,求助者与以前相比在为人处事上有了非常大的进步,能与同学有说有笑,整个人变得自信、乐观了。
3、咨询师的评价:两个月后,咨询师进行回访和跟踪,求助者的交流态度和状态都是非常好的,与周围人的关系比较融洽。
九、总结
此次的咨询结构比较的严谨,咨询关系的建立比较好,咨询方法基本恰当,咨询过程相对完整,条理比较清楚。
虽然,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但还是有一些人,甚至一些残疾人本身利用大家对他们的同情去做些违法的事情。希望大家关注他们生理的需要的同时,有更多的人能够给予他们一些心理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