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新《科学课程标准》
去年初的时候,就在网上下载了新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却一直没有认真研读过。昨天,闲来无事,便“翻”出来看看。新的小学科学新课程标准应该是2011年版的。不知什么原因“难产”至今, 还是“修订稿”。新修订的《标准》与原来的《标准》比较,有了很大变化。
首先,新《标准》对课程性质从新进行了界定。指出:“小学科学课程是一门以培养学生科学素质为宗旨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核心课程”。单从这一点,即可看出“科学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地位。第一次看到“核心课程”这种提法,却不明白什么是“核心课程”。百度一下,也没有找到十分满意的答案。“核心课程论强调以问题为中心编制课程和组织教材,所以又叫中心课程论。这种课程设计是以一个或几个问题为核心,其他知识与之相配合,从而改变学科课程体系,形成新课程。它着眼于社会和生活需要,而不强调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这样看的话,“核心课程”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有“地位”。是不是我们的理解有“问题”?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实施全国统一课程,确定在 5-16岁的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核心课程、基础课程和附加课程三类课程,核心课程包括数学、英语和科学。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核心课程”的地位。至于我们的科学课程是不是这样的“核心课程”,还需等待上级主管部门的解释。果真如此的话,科学课将于数学、语文“平起平坐”!查看了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其它学科的课程标准,除了科学课,没有任何一门课的课程性质描述为“核心课程”。这至少说明国家对科学教育的重视程度在提高。
其次,新《标准》对课程基本理念也进行了修改。“全面提高每一位学生的科学素质是科学课程的核心理念。” 强调学习“四位一体”的科学,即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是“以生活中的科学为逻辑起点”的“人人都能学的科学”。
第三,新《标准》规定,“小学科学课程从1年级至6年级开设。”进一步诠释“人人都能学的科学”的理念。也使“科学课”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核心课程”。
第四,新《标准》在课程内容标准上,由原来的“物质世界”“生命世界”“宇宙空间”三大领域变为“物质科学领域”“生命科学领域”“地球科学”和“技术领域”四大领域。共计24个核心概念。
可以预知,在不久的将来,小学科学课程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从教科书到实验教学的组织形式、评价体系等都会有较大的改变。可能会引起上级主管部门对科学课的重新定位!期待着新《标准》的正式出台,期待着科学课程和科学课教学的新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