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红兵的来信)
镇西:
今天来信,想着重谈谈公开课这个话题。从教这么多年来,我上了不少公开课,也听了不少公开课。现在,我觉得有必要反思一下公开课(包括观摩课、示范课等等)。
我以为此类课应该分级,一级是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教师,完全可以沿用现在的流行方式,反复备课,反复试教,个人备课,集体备课,不断接受来自各方面的修改意见,最后上台表演。这一系列反复的过程是青年教师掌握规范的过程,是青年教师明确如何上好课的过程,是激发青年教师精益求精的过程。
另一级是已经工作过好几年的教师,则绝对不能采用上述形式。在掌握规范多年之后,再表演规范,是在演戏,而不是教学实验,在掌握规范之后,应该是超越规范。
听课是学习,就应该具有可学性,因此它必须在常态下进行,这是教育实验的一个基本要求。观摩课虽不拒绝漂亮,但绝对应该拒绝为表演而表演,拒绝为刻意追求漂亮完善而失去常态;失去常态,就失去了真实,失去了可学性。在目前观摩课更多追求表演性的时候,我倒觉得现在有必要提倡否定表演,杜绝表演。因为这种观摩课甚至连执教者本人平常教学也不这么上。可见其假到什么程度,虚到什么程度,脱离实际到什么程度。
我以为公开课的目的在于实验。语文课堂教学实验无非在于探索一种新的教育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的实践,在教学常态下的呈现(这里用"呈现",而不用"展示",是因为"展示"很容易走向表演)。
正因为是常态下的呈现,它就能给人以学习借鉴的意义。正因为是探索,所以无需圆满,即使是不成功的地方,也能从反面给人启迪和教训。
我们总在说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现在需反问一下,我们教师自己具不具备创新精神?语文课堂正是教师创新的一块天地。我们语文教师如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就应该在人格上给学生以极大的正面影响。
以上是我的一些想法,不知你以为然否?愿闻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