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蒙城一学校初中课堂上,老师让交试卷,学生不交卷还出口成脏,最后几个学生动手打老师,有学生拿板凳砸老师。据视频显示,先有言语纠缠,后是老师先掐了该学生的脖子,随后几名学生上前群殴老师。视频显示,当事老师共掌掴学生三次。还有女生笑着上前凑热闹,后来又走开。(4月20日)
人身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最起码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教育权是教育法规赋予教师的最基本的权利,教师有权对学生实施教育行为。然而,在蒙城这所学校,老师却因为催促学生上交试卷,而遭到学生的群殴,涉事老师不仅身心遭到了严重的伤害,而且人格受到了严重的侮辱。更为重要的是,这段视频,经网络媒体广泛传播,让人为之气愤,学生群殴老师的行为,已让更多的教师为之心寒。不禁要问:教师的职业地位何在?老师的人身安全何在?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校园里,老师又如何能够感受到职业的尊严?又如何能得到应有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中华民族历来有着尊师重教的光荣传统,在古代社会,老师的地位无比高尚,学生视之如父。然而,时过境迁,当时光进入二十一世纪,师道尊严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物质利益的熏陶,金钱主义盛行,错误价值观的导向,教师的地位可谓每况日下,现如今,学生群殴老师,更可见教师职业权威的沦丧,师者地位的颠覆。
“亲其师方能信其道”。师生关系是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础,是开展有效教育教学的保障。在“天地君亲师”的封建社会权力系统运作之下,教师具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等级制控制下的师生关系受到了严重的扭曲。现代社会,师生关系奉行民主平等的原则,学生的人格与权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这是时代进步的充分体现,然而,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双向的,在强化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教师应有的权利与地位同样应当值得尊重。尊重学生,并不等于打压教师,并不是否定学生尊师的优良传统,如若只强调学生的地位,而无视老师的地位,那么,良好的师生关系注定不复存在,维系教育教学的基本构架也将彻底地予以打破。
近年来,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明教师纪律,强化师德师风,净化教育风气,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极少部分师德沦丧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然而,在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教师应有的权益与权利却被无情的忽视。诸如惩罚权,作为教育方式的惩罚权,没有任何部门做出明确的解释与认定,以至于教师不敢逾越雷池半步,稍有不慎便被冠之以“体罚学生”的帽子,受至严厉的惩处。而对于侵害自身人身权利的学生,教师是否可以自卫?是否可以还击?恐怕对此尚是未知数。像该视频所显示的那样,媒体在关注学生殴打教师之时,同样以醒目的字眼鲜明地提出:老师掐了学生的脖子,当事老师共掌掴学生三次等等。如此,对于该事件的处理,恐怕也只会让学生向老师道个歉,至于老师还击学生是否要追究,也是不得而知了。
也许有人会说,此事件的起因源于老师,是老师教育艺术不高明,协调关系不巧妙,处理问题不冷静,班级管理不智慧等等。诚然,这样说法确实有着一定的道理,但是,就一线教师而言,不可能人人都是教育家,我们同样不应当忘记,教育不是万能的,特别是现如今社会的复杂性与教育工作的多面性,如若教师连最起码的地位保障,没有应有的师者尊严,又如何理直气壮的教育学生?
学生群殴老师,让我们看到了赤裸裸的伤害,更看到了师生关系的严重异化,这绝不个案,对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感恐怕也并不是个体教师的感受。殴打教师的学生如若不能得到应有的惩处,非但不能使得其悔改,而且会使其变本加厉,而教育工作更是难以开展。如若其他学生予以效法,其恶劣的影响着实不容小觑。我们真心期待社会能够理性的心态正确看待这起事件,真心期待教育部门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更应当重视教师权益的保护,关注教师的尊严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