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篮球传统项目学校、
体育专项特色学校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安徽省篮球协会
阜阳市体育局
阜阳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阜阳市第一中学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 阜阳市
五、参加单位
省级篮球传统项目学校、篮球体育专项特色学校。
六、竞赛项目
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七、运动员资格
(一)高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其中1997年出生的运动员限报1人);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各参赛队必须是安徽省内一所成建制学校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必须为同一所学校)。凡采取临时调拨或集中该地尖子运动员进行半训半读的中学队、中等体育学校、运动技术学校和业余体校队均不得参加。
(二)各队赴赛区须携带学籍证明(必须加盖所属教育局公章)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无效)。
(三)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八、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高中男、女组和初中男、女组各一队。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14名。
(三)各队抵达赛区后资审合格上场队员不足10人的,取消参加资格。
(四)每队需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号码必须一致。
(五)凡未在报名表上报名的教练员,不得担任本次比赛的教练员。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男子用7号球,女子用6号球。
(三)6个队以下(含6队)采用单循环赛制,6个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后交叉决胜赛制。各组1-2名进行交叉比赛决出一至四名,各组3-4名交叉决出五至六名,依次类推决出全部名次。
(四)计分办法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整个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五)比赛分上半时(一、二节)、下半时(三、四节),每节10分钟。上半时可暂停两次,下半时可暂停三次,每一决胜期一次暂停。每节每队4次犯规后将处于处罚状态。上半时一、二节之间休息2分钟,上半时和下半时之间休息8分钟。
(六)比赛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参赛队在每场比赛中必须将队员分成甲、乙两个组分别参加第一半时的一、二节比赛。若比赛出现某组确实因受伤或因犯规被罚下场而不足5人(不少于4人)时,允许对方教练员指选另一组的某个队员上场比赛。各队在第一、二节的比赛中,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如违反规定要求时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则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不足8支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对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以A4纸打印并加盖市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和县级以上医院公章及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寄或传真至安徽省篮球协会(邮编230001 合肥市宣城路古井体育场主席台二楼 电话:0551-62872988;传真:0551-64676432)和赛区,逾期不予受理。
2、手写、涂改、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律不予受理。
3、各队将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及学籍证明复印件(加盖教育局公章)随报名一同寄出。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2、各参赛单位报到时必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及学籍证明原件方可参赛。
3、报到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运动员进行全队照相。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由安徽省篮球协会统一选派,如需更换必须经安徽省篮球协会同意。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队须缴报名表费1000元。其它费用另行通知。
(二)各队报到时需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纪行为发生将如数退还。
十三、承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的一周内须将比赛的秩序册、
绩册各8份和赛区总结2份报给安徽省篮球协会竞赛部。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安徽省篮球协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