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取得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已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一览表》,都需电子和纸质。
2、特殊情况:编制在中学或中专,但职称是小学的人员,目前暂不过渡,请仔细核对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只需填写《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暂未过渡人员一览表》(电子和纸质表)。
3、相关表格要求中心学校或学校填写,教师本人在填写的纸质表上需签名确认。
4、各单位做好公示工作。
5、上报时间:在8月1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