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升二小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教办〔2016〕23号)和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秘〔2016〕67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学校办学、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为着眼点,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党员带头、制度约束、监督查处等手段,深入开展以严格查处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以点带面,不断强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以治理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为重点,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用较短时间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确保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确保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并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校教育格局,促进二小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和北城中心校的规定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禁学校乱收费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范围、标准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向学生预收费或以多退少补名义向学生多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各种商业保险、统一订购校服等。严禁公办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捐资助学款及物品等。
(二)严禁违规补课
严格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违规补课的通知》(阜教基〔2015〕16号)和县教育局、北城中心校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寒暑假放假时间的规定,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办班补课。严禁学校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租借学校场所用于针对学生的各种文化补习班、传教活动、涉乱涉恐活动;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补习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补习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坚决杜绝乱办班补课行为。因特殊原因造成正常教学延误确需补课的,学校应向北城中心校提出申请,并及时公布补课时间和计划,接受家长、学生监督,补课不得收费。
(三)严禁违规招生
严禁违反“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机构组织考试测试等变相违规招生,或将学科竞赛成绩、体育、艺术等各种考试证书作为依据进行选拔性招生;严禁违反平行分班原则,搞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招收择校生、同城借读生等;严禁提前或私自许诺录取学生,挂靠学籍并收取相关费用等;严禁录取前向考生许诺、签订有关违规招生协议,私自许诺高分带低分招取新生;严禁有偿招生、违规招生、利用中介招生;任何学校不准买卖生源,不准招生学校与生源输送学校搞钱物交易。
(四)严禁推销非评议教辅、读本
严格按照《 阜阳市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公告》(阜教基〔2013〕38号)文件要求,不得突破“一教一辅”政策,不得改变公布的选用的评议结果另选教辅。严禁学校在职教师违规为学生订购、推销或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评议范围之外的教辅材料及统一推销人手一册的各种读本。严禁学校或教师以学生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统一征订或推销评议范围之外的教辅资料或读本。
(五)严禁违规开设“小饭桌”
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开办、强制或诱导学生吃“小饭桌”;严禁在职教师到他人开办的“小饭桌”处为学生辅导,为他人开办的“小饭桌”输送生源提供帮助。
(六)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合理安排各年级每个学期所学科目课时和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加或压缩各年级所学科目和课时。全面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七)严格教师从教行为
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让广大教师明确师德底线,自觉纠正和杜绝“课堂内容课外讲、课堂问题课外收费辅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或办班补课、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等行为。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10月至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宣传发动阶段(10月11日—10月14日)
结合前期及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心校专项治理工作行事历。带领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3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等教育法规,深刻领悟上级下发的规范办学文件精神,同时借助校园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校园网等平台,加大向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让他们深入了解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具体内容及重要举措,引导他们积极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改革,营造有利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严格自查自纠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
认真对照《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结合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征订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和读本、违规开办“小饭桌”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10月25前各年级将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情况报学校办公室,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加盖校印后报送,电子版直接发送至5835374758@。
第三阶段:全面督查问责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
在各年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对各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随机明查暗访。根据查访线索直接到各个年级班级,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了解和核实掌握各种不规范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要形成上下联动、集中整治的强大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班级和教师要实施严格问责,进行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年底)
针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按照“包干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项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班级是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各班级要坚持把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列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学校发展的重要内容,把治理发生在教师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将规范办学行为与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形成压力传导、责任传递机制,把治理责任落实到学校每个管理干部、每个教师身上,转化为各班级的自觉行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教育收费政策和工作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责任追究。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把择校乱收费、违规招生、违规补课乱收费、滥订教辅材料、节假日集体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治理工作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对治理政策落实不力、查处工作敷衍塞责的,将约谈相关班级负责人。加强跟踪复查和重点督办,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班干年级的领导责任,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让工作推诿扯皮的班级和负责人受到追究,以严格的问责推动各项政策规定落地生根。
(三)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开展“争做四有教师”主题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活动抓好师德教育,提升教师思想境界和法纪意识。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制度的落实与完善,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定期注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坚决落实师德问题“一票否决”要求。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强化榜样引领,弘扬师德大爱,传递教育正能量。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家长和社会举报;按照“有报必查、有错必究”的要求,严格进行核查,逐一落实。要重视引导家长支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校报、网站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深远意义和精神实质,增强公众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太和县第二小学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举报电话是:8651565。
太和县第二小学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