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
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化学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教学质量,促进广大化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根据市教研室工作计划,决定于2014年11月上旬开展全市初中化学优质课评选和观摩研讨活动,同时开展微课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质课评选
(一)参评教师条件:热爱化学教育工作,师德高尚,化学专业基础扎实,富有改革进取和奉献精神。担任初中化学教学三年以上。
(二)优质课评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评选时间:2014年11月;评选地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2.形式:现场教学。
3.要求:课题自选,但所选项课题要符合学生的已有知识和经验,体现《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突出科学探究,重视传统实验和现代实验技术在化学教学中的作用。
4.参赛教师名额分配:宣州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承办县(市)各3名,其它县(市、区)各2名。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评选活动采用集中借班上课的形式,承办学校提供多媒体教室,所有教学用品(实验仪器、药品、课件等)自备。由市教研室组织专门评委会,根据评价标准当场评议打分。
(2)本次评选活动将评出市级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同时组织全市初中化学教师对优质课堂教学的观摩研讨活动,在此基础上推荐2名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初中化学优质课评选(其中第1名参加现场上课,第2名参加说课)。
(3)参评教师和观摩教师车旅食宿费、参评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微课评选
(一)评选对象:全市初中化学教师。
(二)微课评选有关规定和要求
(1)要求:微课视频应符合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要求,可以是知识点分析与讲解,操作过程演示与示范等,根据实际需要,视频中也可插入动画等媒体形式,评选标准参照附件2《中学化学微课评价标准》。
(2)微课视频为5~10 分钟,最多不超过15分钟。
(3)申报材料: 微课视频(光盘);微课教学设计(word格式)、课件(ppt)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3。
(4)报送时间和方式:2014年11月1日前,参评作品(每件作品一个文件夹,名称为县市区+学校+作者)和汇总表(见附件4)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发到ahxchxjy@163.com。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参赛作品数不受限制,但每位教师提交的微课作品数量不超过2项。
(2)本次评选由市教研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结果设立市级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在此基础上推荐1节微课参加全省初中化学微课评选。
附件1:宣城市初中化学优质课评选参评教师推荐表
附件2:中学化学微课评价标准
附件3:微课知识简介
附件4:宣城市初中化学微课评选汇总表
2014年10月8日
补充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教研室:
根据市教研函[2014]127号文件要求,将于2014年11月上旬开展全市初中化学优质课评比和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比和观摩活动的时间
1.参评教师于2014年11月3日下午2:30-4:00在绩溪县徽都商务宾馆(锦屏路2号)报到,4:30选手抽签决定上课顺序,11月4日进行初赛 (全部选手分两组上课),5日上午复赛(每组前两名重新上课,即观摩教学)、观摩和研讨。
2.观摩教师于2014年11月5日在绩溪县适之中学参加现场教学的观摩和研讨活动。
二、评比及观摩活动的地点
绩溪县适之中学
三、组织方式
1.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化学教研员、评委;参评教师;每所初中各派1-2名观摩教师。由教研员带队,并自备教材、课标和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
2.所有参评教师采取抽签方式分成两个小组,于11月4日进行初赛;每组前两名于5日进行复赛,同时进行观摩和研讨活动,并从中推选参加省级优质课评比的教师。
3.参赛教师课题、教材自选,所有教学用品(实验仪器、药品、课件等)自备。并于报到时提交参赛课题的教学设计打印稿十份,电子稿于10月25日前发送至ahxchxjy@163.com。
4.观摩教师食宿自行安排,不收听课费。各县市区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观摩教师人数报市教研室。
四、费用
参评教师车旅食宿费、参评费,观摩教师车旅食宿费,评委车旅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宣 城 市 教 研 室
宣城市中学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