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教研秘[2016]48号
关于开展全市第七届“六月儿童科学乐”
暨优秀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培养幼儿从小喜欢探索、热爱科学的情感,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学会学前教育分会、安徽省幼儿科学教育专委会、安徽省科技馆(皖科技馆[201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于2016年5月下旬举办“滁州市第七届‘六月儿童科学乐’暨优秀作品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体验科学探索之乐,感受动手制作之趣;
2.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参赛。
二、活动特点
公益性、科学性、趣味性。
三、活动主题
“乐玩科学,伴我成长——小制作大交流”。
四、活动要求
1.每个参赛代表队由两名幼儿和1名指导老师组成;
2.以幼儿为主,在比赛现场师幼共同完成参赛作品,时间不超过1.5小时;
3.参赛作品必须含有一定的科学原理;
4.作品原材料是生活中易得的、无毒无危险性的环保材料;
5.作品制作过程无安全隐患、操作简单;
6.参赛作品不得与前几届雷同,不得完全模仿他人作品。
五、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15年5月;
2.活动地点:待定
六、参赛单位
具有户外活动能力和经验的、能切实保障幼儿外出活动安全的各级各类幼儿园。
七、名额分配
每县(市、区)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报送两个代表队参赛;承办活动的县(市、区)可增加1个代表队参赛。
八、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1.优秀作品奖
参赛作品从科学性、教育性、创新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幼儿参与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对符合获奖条件的参赛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并颁发证书。
2.优秀组织奖
参赛县(市、区)在组织本地区幼儿园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组织程序严谨,方法公正、公开、规范,上报了本地组织幼儿园开展此项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积极参加本次活动,组织有序,善始善终,在本次参赛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八、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发动幼儿园开展此项活动,培养幼儿爱科学的情感和探究事物的好奇心,引导幼儿在活动中真正感受动手制作的乐趣。
2.坚持安全第一,明确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幼儿参赛活动全程安全,凡参赛幼儿园须制定安全保障预案,确定专人全程负责幼儿活动安全。凡不能保障幼儿活动安全,或安全责任不明确的,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比赛。
3. 各县(市、区)于2016年5月10日之前,将参赛幼儿园及指导教师名单报滁州市教育局教研室龚定红收(电子邮箱hling811@yeah.net,电话:0550-2177865),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教师及幼儿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滁州市第七届“六月儿科学乐”活动推荐表
滁州市教研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