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名师送教活动实施方案
(试行)
一、名师送教活动的意义和宗旨
通过实行“定单式”送教方式,充分发挥本地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新模式,带动本县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激励更多教师成长为名师,促进全县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实施程序
1.建立名师信息库
在本县历年来获得各种学术荣誉称号的教师中,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同意后录入名师信息库并向全县公布。
2.需求学校发出邀请
有送教需求的学校通过县教研室教研联络员(或相关学科教研员,下同)提出邀请意向,邀请意向包括拟邀请名师姓名及学科、送教内容与形式、送教时间与地点等。经教研联络员与邀请学校、被邀请人及被邀请人所在学校协商后确定送教有关事宜。
3.具体落实
被邀请的送教名师按照邀请学校的要求进行充分准备,在约定时间内,与相应学科教研员一道赶赴邀请学校,按事前约定的组织形式和内容开展活动。
三、有关要求
1.被邀请送教的名师应协调好送教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控制送教总量,合理安排送教时间,以免耽误本职工作。
2.名师所在学校应支持此项工作,尽量为本校名师送教提供方便。
3.邀请学校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本着实用和实效原则确定是否邀请名师送教、如何邀请,以及安排怎样的活动形式和内容等。
4.为充分发挥名师送教的规模效益,减轻名师送教对正常教学活动的冲击,发出邀请的学校尽量与周边学校协商联合发出邀请。
5.为方便组织协调,有邀请意向的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发出邀请,过时不补。
四、附加说明
1.获得各种学术荣誉称号的界定: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获得县优质课评选一等奖或市优质课评选二等奖以上的教师。
2.名师信息库每学期初更新一次。
3.受邀教师的交通费由受益学校支付,教育局象征性地给予一定补助。参与活动的教师生活安排由主办学校协商解决。
4.为减轻名师的送教负担,防止出现送教活动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的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将适度控制每一位名师及各学科的送教次数。
5.暂定每所学校一年之内只有一次邀请机会,一次可邀请一至两个学科,每学科一至两位教师同时送教。
6.当出现供需矛盾时,由教研室出面协商解决。
7.受邀名师每送教一次,由教育局教研室出具相关文书,并由邀请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由送教教师本人保管。
8.每年对当年全体送教名师进行一次集中测评,以便全面掌握送教成效。测评方案另行制定。
附件2:
霍邱县名师送教活动需求表
需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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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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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
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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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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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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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活动内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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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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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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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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