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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博望初中组织开展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培训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28日下午,马鞍山市博望初中邀请博望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官郭彩玲来校,给全体教工宣讲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讲座中,郭彩玲首先强调了落实好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她指出教师处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最前端,具有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的有利条件,关爱未成年人,细心观察学生的日常表现,可以避免、中止伤害事件的发生或延续,老师们学好、用好“强制报告制度”法律知识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她还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点解读了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以及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必须承担的责任,那些情况下报告、如何报告、不报告的后果及法律保障等问题,立足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结合学校管理实际,还讲解了如何建立欺凌预防机制、性侵害预防机制,从而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全预防管理机制。

本次面向教工的普法讲座,既有法理解读,更有案例剖析,检察官讲的生动,老师们听的认真,必将对促进教师主动承担起预防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保护职责,助力营造安全温馨的校园育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拟稿:闵万常  核稿:杨孔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