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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初中教学业务工作专项督查方案

为检查全县各初中学校贯彻落实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布置的教育教学业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促进全县初中学校教学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每年对全县所有初中学校教学业务重点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县所有初中学校(设在初中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完职中的初中部和民办初中,下同)。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教学业务常规管理与指导、教研教改开展与推进以及《霍邱县霍邱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三、督查组织

1.成立教学业务督查工作领导组。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组组长,分管教学业务的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2.建立督查专家库。由全县所有初中学校校长、分管教学业务的副校长、教务主任和县教研室教研员组成。

四、督查办法

现场督查

①分组。将全县所有初中学校,按上年度教学业务督查最终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取10所学校为一组(最后一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②组成督查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人,另派一位教育局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领队,组成督查小组。

③深入到校。督查小组事前不打学校招呼,直接进驻学校进行督查。督查组成员到校后通过查看校园、检查功能室和教学辅助设备使用情况、随机进班听课、查阅学校及教师的相关教学业务材料、走访师生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学校教学业务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全面了解情况后进行综合评价,并当场形成书面意见向学校反馈。

④量化打分。每组现场督查全部结束后,每位督查组成员对所有被督查学校的“教学业务常规管理与指导”和“教研教改开展与推进”两项工作分别进行量化打分,打分原则是同组内最高95分,最低86分(不得出现并列分)。将每所学校每一项工作的所有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其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该校的该项工作现场督查得分。

⑤转换系数。全年现场督查结束后,由参与当年业务督查的学校专家和教研员给每组赋予一个转换系数,在通过实地考察、查阅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的学校社区和教师个人空间栏目等多种方式,了解所有初中学校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后,每位赋转换系数的人员将六组督查学校按从好到差顺序排列,由差到好,分别赋予各组转换系数为11.011.021.031.041.05,再求出每组被赋转换系数的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作为该组各学校的督查分值转换系数。

五、分数合成

把各组中的每所学校的现场督查总得分(“教学业务常规管理与指导”得分、“教研教改开展与推进”得分、整改得分三项之和)乘以其分值转换系数,所得的数值即为该所学校现场督查的最终总得分。

六、其它说明

1.根据回避原则,每次抽调的学校教学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来自本组以外的学校。抽调的督查组成员必须按通知要求,提前半天到教育局报到,督查期间一律在城关住宿,统一行动,中途不得换人。

2.为方便督查组成员兼顾学校正常工作,原则上每次督查分两段进行,跨过一个双休日。督查组成员在督查期间的车旅费回所在学校报销。

3.督查组到学校后,需要学校提供的资料有:总课表和教师教学分工表、全体在册教师花名册、被抽教师教学业务材料、教学研究材料、教学改革相关的全部资料以及功能室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资料(具体资料清单另附)

4.督查组现场督查时,对该校上年度教学业务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赋分范围为“-2—0”分。所得平均分计入该校总得分,整改情况主要由教研教改开展与推进组进行督查。

5.根据具体情况,在单个督查周期内,对已督查的学校随时进行再次督查,届时将两次督查的平均成绩作为该校最后督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