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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霍邱县2015-2016学年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基〔2015〕42号
字体【    】  【发布日期:2015-12-9】  【来源:刘明亮】  【阅读次数:652次】  【 关 闭 】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地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要求及暑期暗访情况的通报》和《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15-2016学年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霍邱县2015-2016学年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乡镇、各校根据本方案以及各级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规范办学行为方案,切实规范本学年度办学行为

 

 

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5年12月8

 

 

霍邱县2015-2016学年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为切实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地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要求及暑期暗访情况的通报》《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15-2016学年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我县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性原则。规范办学工作是一项全面性工作,涉及办学理念、队伍管理、经费管理、教育管理、教学管理、硬件管理等方方面面。各乡镇、各校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对规范办学行为要统筹安排,全面防控,切不可仅局限于治理违规补课、违规收费。

2.重点性原则。规范办学工作要突出重点,既要突出重点内容,也要突出重点时段,做到有的放矢,有效作为。要在重点时段,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防控和处理力度,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教育氛围。

3.日常化原则。规范办学行为是具有长期性的常态化工作。各地、各校务必要克服短期行为思想,认认真真抓常规,老老实实做日常,将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到每一天的日常教学和管理之中,内化到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行为意识之中。

4.惩防结合性原则。规范办学工作要做到日常防控与查处通报结合。要建立防控机制,通过平时提前提示要求、视导督查、自查自纠、月查月报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于违规办学行为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落实问责制度。

三、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六教秘〔201589号)要求,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年度中考中招文件,中小学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

2.进一步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控制班额和班级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规范幼儿园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规范对外联合办学。

3.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学科竞赛,落实课程标准,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科学安排作息时间,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

4.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做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等。

5.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6.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严格教学用书管理及教学辅助资料选用,幼儿园幼儿不得使用教材、课本以及以操作材料等名义出版的变相教材。

四、工作步骤

项工作从20159月到20168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强宣传,制定实施方案(20159-12月)

1.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督促学校将教育部“六个严禁”等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印发给全体教师,组织学习讨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召开规范办学行为动员会,网站设规范办学行为专栏,督促学校办简报、挂横幅标语、发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积极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

3.督促各乡镇及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该项工作。

4.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落实负责股室。

5.结合秋学期开学检查,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查。

6.开展日常督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20161-531日)

1.结合市年度教育工作会,与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纠正问题。

2.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

3.发严禁寒假集中补课通知,部署和准备暑期补课督查。

4.合春学期开学检查,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查、通报。

5.开展日常督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20166-730日)

1.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仍然存在问题人员严肃查处,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2.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通报。

3.发严格暑假集中补课通知,部署和准备暑期补课督查

第四阶段:及时总结,巩固结果(20168月)

1.对学年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及时总结。

2.开展暑期补课督查、通报。

3.积极推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巩固成果。

进一步规范教育办学行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经常对学校规范办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对违背要求且屡教不改的要严肃处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实施新课程改革,为学生发展成长创造优良的宽松的学习环境的有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县教育局成立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局长刘玉红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基础教育股、监察室、教研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巫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经费保障。县教育局设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经费,将规范办学工作经费纳入工作预算,足额确保经费,为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保障有力。各乡镇、各校也要将规范办学经费保障纳入年初经费预算。

3.建立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通报制度、规范办学月报月销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办学积分制度,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机制,加大对规划办学行为的督查,督促各乡镇、各校建立、健全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确保规范办学机制长期、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