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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区2015年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
名词解释: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指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2、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 指免除学生学杂费后补助学校正常运转经费是按照培养每个学生所需公用经费的基本标准;3、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两免”是指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是指补助寄宿生生活费;4、全面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均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免费提供的课本指国家课程教科书,不含学具、教辅用书等;免费提供的作业本不含寒暑假作业等。
享受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均享受义保政策,即免学杂费、免书本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国家拨付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基本标准等额减免学费。
申报程序:由教育主管部门将区属各校本学年度学生数统计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部门按补助标准测算补助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于每学期开学后根据各校学生数进行测算,并将义保经费及时拨付到校,以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
补助标准:1、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书本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寄宿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2、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助:小学按585元/每生每年、初中按785元/每生每年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免书本费基本标准为: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国家课程的教科书价格按实际与新华书店结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课本费标准为:按小学每生每学年9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元安排学校书本费资金,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作业本费标准为:按小学每生每学年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0元安排学校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