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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牢固树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崇高理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增强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和县教育局和教基字【201914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度市、县、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读学生和班集体。其中: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市、县级先进班集体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自觉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学业技艺:虚心好学,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坚持锻炼身体,养成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主动为学校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能完成学习交给的各项任务。

3.民主作风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4.必须在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且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定期组织开展“三爱”、“三节”(节水、节电、节粮)教育;积极开展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 班集体建设中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

3.班级学习气氛浓厚,有较强的凝聚力,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

4.班集体无流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在学校班级量化考核中成绩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项以上活动在全校推广,具有示范作用。

三、评选有关要求

1.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自下而上的程序,采取学生、教师、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以身边的典型作为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并以此为契机夯实班集体建设基础,进一步推动我县“文明县”创建工作。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在校内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或班级评选资格。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坚持德育为先,不得以学习成绩为唯一标准而降低其他方面要求。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从八年级(包括八年级)以上班级中评选产生。

3.各班级推荐2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4名三好学生候选人。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各1,对照评选表彰标准认真整理事迹材料。所有表格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没按要求填写、填写不认真、不规范、内容过少等,均不予审批。

5.各班级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最迟在本周四下午放学前填好上交,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善厚中学政教处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