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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镇中心学校(本部)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满足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体原则。课后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困生补差补缺,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健体、提高艺术素养,促进全面发展。

(二)校内实施原则。学校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三)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

(四)安全原则。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学生自愿需求,落实服务教师,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确保每一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五)规范原则。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六)非营利原则。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实施对象是我校在校就读学生。

(二)服务时间。走读学生周一至周五午下午放学后共2小时,时间4:00—6:00

(三)服务内容。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①作业辅导:辅导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历史、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等。

②兴趣小组:设立篮球、乒乓球、象棋、书法、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等兴趣小组。

(四)服务形式。课后服务的具体开展,以学校组织、校内教师参与为主体。学校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并对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相关情况作好记录。

四、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三个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1.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副组长:赵学录  高跃明  刘永祥

  员:王大军  徐国舟       王子纲   张永昌         

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责: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监管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2.课后服务执行监督领导小组

  长:陈振林

副组长:孙孝国    

  员:家长委员会委员

  责:负责课后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及监督。

3.课后服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继忠
副组长:龚家林    
  员:值班人员、班主任及参加课后服务的教职工
  责:落实每天课后服务的安全工作。

(二)实施流程。按照学生(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汇总并统筹安排的方式,落实服务教师和相关要求。学校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合理编排班级,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三)规范服务。各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课程设置。服务内容不超标,服务安排不超时,学生学业负担不加重。

(四)经费保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规定,中小学校在坚持非营利原则的情况下,可向在校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据实结算,费用统一由家长委员会收取、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