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电函[2023]1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电教馆:
2023年度全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根据《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2018-2021年期间立项,按计划完成研究并具有理论性成果和实践性成果的课题。
(一)理论性成果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 出版与课题相关的专著一本;
2. 研究报告被市级及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实际效果,或实践成果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肯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3. 课题结题前在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论文,且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4. 课题结题前在省级及以上CN类学术刊物、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电子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且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于一篇;
5. 课题结题前在省级及以上CN类学术刊物、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电子刊物上发表一篇及以上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于一篇),且在《安徽电化教育》上发表一篇及以上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少于一篇)。
所发(出)论文(专著)必须与课题紧密相关。
(二)实践性成果条件(符合其中两条即可)
1. 信息化教育教学设计集;
2. 信息化教育教学课例集;
3. 教育教学资源库(含微课、课件等);
4. 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集;
5. 信息化应用个案集;
6. 学生信息化作品集;
7. 信息化应用与管理系统(平台);
8. 现状与问题调查报告。
所有信息化应用集(库)、系统(平台)必须与课题紧密相关。
二、工作安排
1. 市、省直管县(市)级课题主管单位汇总本地区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并于5月6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Excel及PDF)发送至邮箱chenj@ahedu.gov.cn。
2. 课题组于5月15日-25日登录“皖教云”(https://www.ahedu.cn),点击“应用中心”进入“活动评选”,在“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栏目上传符合要求、内容完备的结题材料。
3. 市、省直管县(市)级课题主管单位于5月15日-25日在“皖教云”同步检查、审核本地区课题结题材料,符合文件要求的结题材料进入省级审核程序。
三、材料要求
课题组须提供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2)(PDF);
2.《研究报告》,文档命名为“立项号-课题名称”(附件3,仅限Word),文档内容与《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第三项一致;
3.《课题申请·评审书》(PDF);
4.《课题立项通知书》(PDF);
5.《课题开题报告书》(PDF);
6.《课题中期报告》(PDF);
7.《课题成果公报》(附件4)(PDF);
8.理论性成果及实践性成果(PDF,视频等);
9.成果影响的证明材料(非必填)(图片、文档等);
10.经省课题办批复的《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没有可不报)(PDF)。
注意:
1.申请材料所有签名处均为手签,盖章处均为红章。
2.正确区分“工作报告”与“研究报告”,凡在“研究报告”中大篇幅列举获奖、论文发表等工作性质内容的,视为作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芳、陈静;联系电话:0551-62835462、62829335。
1.2023年结题鉴定申请课题汇总表
2.安徽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3.研究报告撰写要求
4.课题成果公报撰写要求
安徽省电化教育馆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