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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发表时间:2015-08-30 浏览量:22601

皖教语测函[2015] 7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教科院)、测试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委、教育部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战略重点要面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将普通话推广工作重心向边远、基础薄弱地区倾斜”的指导思想,我中心于2012年启动了“全省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对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普通话进行系统培训,旨在提高广大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三年来,已举办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8期,农村学校校(园)长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和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共计781人。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期、第十期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请各市、省直管县教科研机构会同各测试站做好本市参训学员推荐报名工作。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第九期(皖南片)2015年7月26日报到,27日-31日培训,8月1日离会;
    地点:安庆市皖源国际大酒店(安庆市菱湖南路118号,0556-5502799)
    时间:第十期(皖北片)2015年8月1日报到,8月2日-6日培训,7日离会;
    地点:合肥市海悦花园酒店(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4号, 0551-62962889)
 
    二、学员选送条件
    农村学校(包括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热爱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参与校内和本地区语言文字工作。
 
    三、培训内容
    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推广普通话方针政策;普通话语音体系和发音要领;诵读基础知识和技能训练;口语表达能力和技巧。
 
    四、其他
    (1)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所有参训学员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费50元/人(由委托测试的测试站收取);学员差旅、食宿费、测试费由选派学校承担。
    (3)请各市教研室(教科所、教科院)接通知后会同测试站确定1名联络人,并将其名单报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务必于7月20日前将《安徽省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安徽省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参训学员报到时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纸质《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万宗久   联系电话:0551-62677500(传真)
              韩伟光   联系电话:0551-62677300(传真)
              电子邮箱:ahps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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