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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县教育局督导室通知,现将《《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马教秘[2018]108号文件)转发如下,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合肥市教师违规补课通报

合肥首次通报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

4名教师被通报

201848日通报)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指出,为全面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合办〔2018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校迅速广泛宣传动员,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一是合肥市第六中学教师王其、周淮锋2018年寒假期间在校外补习机构从事有偿补课。合肥市第六中学已责令王其、周淮锋退费,并给予王其、周淮锋警告处分。

二是巢湖市第七中学教师曹永圣长期利用每周双休日违规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已责令曹永圣退费,并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是庐江县店桥小学代课教师连可芬自2018年春季学期以来每天利用下午放学时间代为照看学生并进行作业辅导,每名学生收取每学期1200元辅导费。庐江县教育局和学校责令连可芬立即停止收费补课行为,全额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解聘处分。

这是合肥首次通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检查,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合肥市教育局再次实名通报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

2018426日通报)

425日,为全面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合办〔2018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校对少数教师有偿补课进行了严肃查处。

一是合肥市第一中学教师梁慧峰在校外辅导机构开展有偿补课。20183月,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出台后,梁慧峰停止了有偿家教活动。鉴于梁慧峰在20158月市教育局出台《合肥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后仍未停止,且造成不良影响。合肥市第一中学决定给予梁慧峰警告处分。

二是合肥市第七中学教师万金华自本学期开学以来在校外利用周末时间对学生辅导补课,422日下午在校外补课时被新闻媒体曝光。万金华在20183月《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等文件印发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合肥市第七中学决定给予万金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是肥西县董岗中学教师李勤、程志柱、袁德友、王朝晖参与肥西精英文化补习学校授课。325日,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动员会后,王朝晖退出补课。直到46日,李勤、程志柱、袁德友才停止补课行为。肥西县教体局决定给予李勤、程志柱、袁德友警告处分,王朝晖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四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合肥市蜀麓小学美术教师陈小妹(系代课教师),利用周六下午时间在其居住的小区内从事美术家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决定对陈小妹同志予以解聘。

五是长丰县吴山中心小学教师张兵自20173月开始利用课后和双休日时间先后为8名学生进行作业辅导,且收取2名学生1500元辅导费。长丰县教育体育局决定给予张兵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及时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工,切实让广大教师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单位要继续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保持查处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以师德师风建设新成效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