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通知

  皖教科研函〔2015〕7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
  为全面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总结与推广课程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教育教学论文和优质课评选工作,现将2015年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
  (一)参评学科
  小学:语文、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中学:英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特殊教育。
  (二)论文内容
  近两年来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
  (三)论文要求
  1.论文应突出学科性、实践性、科学性、前瞻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2.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对已获奖论文将择优在安徽省教科院网、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上展示。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凡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的论文、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3.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所)在初评后,提交的论文数量每学科不超过15篇,省直管县不超过3篇。
  4.参评论文需采用统一格式排版,具体格式从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公告栏下载(http://www.ahjky.com.cn)。
  5、各县(区)可在4月中旬组织本地教师通过资源应用平台上传参评论文,并于5月31日前完成县(区)参评论文上报工作;各市需于6月30日前根据县(区)上报的参评论文,完成市级参评论文上报工作。具体论文上传、上报功能请于4月中旬参见资源应用平台公告或与省教科院方其桂联系(电话:0551-62649670,电子信箱:ahjks2010@163.com)。
  (五)评选办法
  对各市、省直管县选送的论文,省教科院将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奖励证书。

  二、优质课评选
  (一)参评学科(领域)
  幼儿园语言、科学活动;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音乐、美术;初中:语文、英语、信息技术;高中: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
  (二)参评对象
  幼儿园、中小学相应学科在职教师。
  (三)评选办法
  各学科的优质课评选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活动方案

  各县(区)可在4月中旬组织本地教师通过资源应用平台上传参评论文,并于5月31日前完成县(区)参评论文上报工作;各市需于6月30日前根据县(区)上报的参评论文,完成市级参评论文上报工作。具体论文上传、上报功能请于4月中旬参见资源应用平台公告或与省教科院方其桂联系(电话:0551-62649670,电子信箱:ahjks2010@163.com)。

上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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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1.论文应突出学科性、实践性、科学性、前瞻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2. 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对已获奖论文将择优在安徽省教科院网、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上展示。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凡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的论文、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3. 各市教研室(教科院、所)在初评后,提交的论文数量每学科不超过15篇,省直管县不超过3篇。
  4.参评论文需采用统一格式排版,具体格式从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公告栏下载(http://www.ahjky.com.cn)。

联系方式

电话客服:4001-009-595
邮件客服:ahyun@iflytek.com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方其桂 0551-62649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