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学生的爱,简称师爱,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在一定程度上,热爱学生就是热爱教育事业。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教学的全部奥秘就在于如何爱护学生。如果你讨厌学生,那么,你的教育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夸美纽斯说:“学校没有爱,就好像水磨里没有水。”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教师对学生的爱超过亲子之爱,因为这种爱包含着责任感受和使命感。”(于漪语)这种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计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它涵盖着生活的、学习的、道德品质的、思想行为的等各个方面,是博爱;可以说社会上的任何不正之风,对学生来说,都是一种灵魂的玷污。这种爱又是神圣的、真挚的,它不是简单的一次投入,终身见效的,而是复杂的、诚挚的感情,是真爱;台湾教育家高震东先生在其著作的扉页上写道:“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