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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书法教育要完成的“三个目标”

来源: 北京市书法教研员、书法教育研究会秘书长李祥魁 发表时间:2017-02-07 浏览量:1166

 

首都中小学书法教育确立了“九三一”理念,即“遵循九大原则,完成三个目标,达到一个目的”。

1.技术目标

技术目标在维度上属于横向(左右)的,即“三人行,必有我师”,主要包含“立姿、规范、熟练”三个方面:

立姿:确立并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和正确的执笔方法、书写方法。

规范:除了执笔、书写动作的规范外,还包括点画的规范,书写“规范的繁体字”和“规范的简化字”等。

熟练:任何一门技术的提高,必须依赖正确动作多次重复后的熟练。熟能生巧,是不易法则。书法教学中,要鼓励学生悬臂书写,宜先写大字,以便从点画到结构先做到规范与熟练。

2.艺术目标

技术的高级阶段,就是艺术。艺术目标在维度上是纵向(上下)的,即“经典为师、圣贤为友”。艺术目标主要包括“靠体、字法、章法”三个方面:

靠体:以经典碑帖作为教与学的范本,学什么要像什么。

字法:同一个字,不同的字体有不同的写法,即使同一字体,不同书家也有不同的写法。

章法:不同字体,从单字的构造到整篇的排列布局,也不尽相同。

3.文化目标

中小学的书法教育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技术、艺术目标所达到的程度,适时、适度、循序渐进地提升学生的书法文化素养。“文化目标”在维度上是前后(古今)的,即“文字发展、书法源流”。所以,“文化目标”包括“源流、形制、传统”三个方面:

源流:主要指把要学的字,依据古今发展变化、繁简来源,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与接受程度,做恰当地传授。

形制:主要指中国书法的表现形式,包括条幅、横幅、中堂、册页、长卷等。

传统:中国书法的传统包括许多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与有效地讲授,大致包括文房四宝、正文、落款、印章、钤印等方面的知识。

之所以确定这样的“三维目标”,目的就是要更准确地体现书法学科的特点。书法学科的“三维目标”具有“递进、独立、互容”三大特点。

“递进”是指“技术目标”,是基础目标,是“起步阶段”;“艺术目标”是在“技术目标”成熟后的“发展阶段”;“文化目标”则是书法教育的高级阶段。

“独立”是指这些目标,在书法教育教学的某些阶段的“相对独立”,之所以说是“相对独立”,只是在某一阶段的教学目标相对侧重不同,但不是“绝对”的独立。比如说,在低年级硬笔字教学中,“技术目标”是重点,而“艺术目标与文化目标”相对弱些。也就是说,根据年级与学生能力的不同,不是每节课都要把三个目标全部体现出来的。但一般情况下,在软笔书法教学中,三个目标肯定是要全部体现出来并有效完成的。

“互容”是指三个目标在教学的某个环节中同时体现出来,同时具有“技术、艺术、文化”三个要素。比如,到一定阶段,“技术目标与艺术目标”具有一致性,很难区分。到最后,“文化目标”会让“技术目标与艺术目标”得到再一次的提升。

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普及书法教育,弘扬传统文化”。

笔者认为,中小学书法教学只要遵循了“九大原则”,完成了“三个目标”,那么,“普及书法教育,弘扬传统文化”这个目的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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